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河北省航空航天学会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关于遴选河北省航空航天学会
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学会学术发展,加强学术管理,提升学会学术引领能力与服务效能,健全学会治理结构,依据《河北省航空航天学会章程》及相关规定,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正式启动河北省航空航天学会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现面向全省遴选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组织架构
学术委员会组建突出高水平、专业化、权威性,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5名,委员若干。
委员每届任期五年,由学会聘任并颁发聘书,届中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二、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根据航空航天事业发展需要、业务主管部门中心工作和行业一线实际,研制学会科研课题指南;
(二)研究国内外航空航天科技发展现状及趋势,为河北省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三)对学会开展的课题研究、成果评审、培训、评估等学术活动提供学术支撑。
(四)代表学会参与国内外高水平学会活动,指导学会主办、承办的各类高水平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等活动。
(五)对学会学科建设、学术期刊发展、人才培养等提供咨询意见。
(六)对学会的技术标准制定工作提供学术支撑。
(七)承担学会委托的其他重要学术事务。
三、遴选范围
面向河北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航空航天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中,在航空航天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四、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在航空航天及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高的学术声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或突出成就。
(三)在航空航天及相关学科领域具有重要的行业影响力,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四)关心并支持河北省航空航天学会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五)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别资深或贡献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五、委员权利
(一)知悉学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学术事务、科研管理等相关信息。
(二)出席学术委员会相关会议。
(三)就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四)受学会委托,代表学会参加有关专业学术活动。
(五)优先承担学会有关科研课题或评议项目。
(六)学会章程或学术委员会有关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委员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会章程和学术委员会有关规定,遵守学术道德,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履责。
(二)勤勉尽职,主动承担学会有关学术任务,积极参加学会和学术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
(三)遵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学术形象,自觉维护学会学术委员会和学术委员声誉。
(四)其他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义务。
七、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有关单位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也可自行申请。需完整填写《河北省航空航天学会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自荐表》(见附件)并签字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发送至邮箱hbhkht@126.com。截止时间8月15日。
(二)形式审查。8月24日前,学会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符合要求的名单及材料提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三)遴选审议。学会常务理事会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考虑学科分布、单位分布、年龄结构等因素,审议确定拟聘任委员名单。
(四)公示与聘任。9月,拟聘任委员名单在学会官微公示无异议后,由河北省航空航天学会正式聘任,颁发聘书。
八、其他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为荣誉性、公益性职务,学会秘书处为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红军
电 话:18603116667(同微信)
邮 箱:hbhkh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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